财务大讲堂之入木三分

发布时间:2013-11-19 | 发布单位:会计学系

1118上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刘永泽教授做客会计学系财务大讲堂,就理论界与实务界困惑已久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阐述了独到的见解。

 

首先,刘永泽教授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涵义进行了界定,他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领导负责,全体人员共同实施的,为实现单位控制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实施相关措施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的动态过程;他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范围,分为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主体范围包括广义上的行政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附属单位,客体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公共权力、业务标准和行为准则的一系列内容。

其次,刘永泽教授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控制主体通过针对客体的内部控制设计、建设和实施所要达到的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有以下几个特点:以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的目标替代了发展战略;更加关注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而不是经营方面;要求单位重点关注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

再次,刘永泽教授给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要素,分为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他强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要素是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

最后,刘永泽教授结合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实际,畅谈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机制,他认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结构不清晰,导致内部控制实施内生动力不足,实施动力主要来源于单位外部的监督和推动力量;他指出按照职能机构属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主要监督责任,这些外部实施组织具有监管的权利与义务,应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进行指导、评价及结果处理,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过程中起到不同的积极作用。他强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实施需要协调外部实施组织之间的关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在单位领导及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下,真正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增强行政办事效率,改善干部作风,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刘永泽教授学术高超、独具慧眼、洞中肯綮、分析深刻,在场的师生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了更深的认识,受益匪浅。讲堂结束后,现场响起了长时间的热烈掌声。

 

会计学系部分教师、研究生现场聆听了刘永泽教授的学术报告

 

会计学系主任丁友刚教授主持讲堂